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 4号),现将东创未来健康科技(浙江)有限公司东创未来家庭卫生用药总部项目自主验收公示:
项目名称:东创未来健康科技(浙江)有限公司东创未来家庭卫生用药总部项目
建设地点: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苏溪镇阳光大道与环城北路交叉口东南侧(峰特(浙江)新材料有限公司内三号厂房)
公示内容:验收意见等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(2025.04.28-2025.05.28)
联 系 人:赵予
联系电话:13194241509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